第2章

  1. 你们要称你们的弟兄为阿米(就是我民的意思),称你们的姐妹为路哈玛(就是蒙怜悯的意思)。
  2.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,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是她的丈夫。叫她除掉脸上的淫像,和胸间的淫态。
  3. 免得我剥她的衣服,使她赤体,与才生的时候一样,使她如旷野,如干旱之地,因渴而死。
  4. 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女,因为他们是从淫乱而生的。
  5.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,怀他们的母做了可羞耻的事,因为她说,我要随从所爱的,我的饼,水,羊毛,麻,油,酒都是他们给的。
  6. 因此,我必用荆棘堵塞她的道,筑墙挡住她,使她找不着路。
  7. 她必追随所爱的,却追不上,她必寻找他们,却寻不见,便说,我要归回前夫,因我那时的光景比如今还好。
  8. 她不知道是我给她五谷,新酒,和油,又加增她的金银。她却以此供奉(或作制造)巴力。
  9. 因此,到了收割的日子,出酒的时候,我必将我的五谷新酒收回,也必将她应当遮体的羊毛和麻,夺回来。
  10. 如今我必在她所爱的眼前,显露她的丑态,必无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。
  11. 我也必使她的宴乐,节期,月朔,安息日,并她的一切大会,都止息了。
  12. 我也必毁坏她的葡萄树,和无花果树,就是她说,这是我所爱的给我为赏赐的,我必使这些树变为荒林,为田野的走兽所吃。
  13. 我必追讨她素日给诸巴力烧香的罪,那时她佩带耳环,和别样妆饰,随从她所爱的,却忘记我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  14. 后来我必劝导她,领她到旷野,对她说安慰的话。
  15. 她从那里出来。我必赐她葡萄园,又赐她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,她必在那里应声(或作歌唱),与幼年的日子一样,与从埃及地上来的时候相同。
  16. 耶和华说,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(就是我夫的意思),不再称呼我巴力(就是我主的意思)。
  17. 因为我必从我民的口中除掉诸巴力的名号,这名号不再提起。
  18. 当那日,我必为我的民,与田野的走兽,和空中的飞鸟,并地上的昆虫立约。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,止息争战,使他们安然躺卧。
  19.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,以仁义,公平,慈爱,怜悯聘你归我。
  20. 也以诚实聘你归我,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。
  21. 耶和华说,那日我必应允,我必应允天,天必应允地。
  22. 地必应允五谷,新酒,和油,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民(耶斯列就是神栽种的意思)。
  23. 我必将她种在这地,素不蒙怜悯的,我必怜悯,本非我民的,我必对他说,你是我的民,他必说,你是我的神。